“五学两助”活动 学习统战理论政策
编者按:坚持统一战线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一条重要历史经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搞统一战线,从来不是为了好看、为了好听,而是因为有用、有大用、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为帮助广大党政干部、统战干部、统一战线成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学好用好统一战线这一重要法宝,“湘西统战”推出“五学两助”活动专题,邀请大家一起学思想、学精神、学嘱托、学统战理论政策、学统一战线历史和优良传统,助推统战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新湘西建设。
如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是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途径,对于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要顺应时代要求,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要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在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中,推进民族地区和东中部地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到东中部地区务工经商、求学就业、安居定居,鼓励引导东中部地区群众到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投资兴业、工作生活。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鼓励扶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就业创业、扎根圆梦。双向组织边疆和内地、东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各族青少年开展夏(冬)令营活动等体验式交流活动。常态化开展少数民族参观团、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干部群众参观考察、民族联谊活动等群众性交流活动。 要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完善国内统一大市场和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结合东中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实际,因地制宜完善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政策举措和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建设布局规划和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以社区(村)为基础单元,引导各族群众互嵌式居住生活。支持各族群众联合创业、扶贫济困,促进各族群众相互理解尊重、相互欣赏包容。 要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鲜明导向,深化主题内涵,创新方式载体,扩大社会参与,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提质增效。坚持因地制宜,做到民族地区与散居地区并重、城市与农村并重、机关事业单位与社会各行各业并重。坚持面向基层,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场所、重点行业、窗口单位、群团组织、新经济组织等创建力度。大力拓展线上创建空间,利用新媒体新技术等打造线上创建活动品牌,推动互联网成为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阵地。试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创建,树立一批彰显时代风貌的新典型。如何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
如何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
民族事务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
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作为实施这一制度的根本目的。在确保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的基础上,依法保障民族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着眼民族自治地方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确保各族公民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享受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平等参与本地区各项事务。 要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树立法治思维,确保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是什么问题就按什么问题处理,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一般性社会事务工作简单归结为民族工作,不能把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民事和刑事问题简单归结为民族问题,不能把发生在民族地区的一般矛盾纠纷简单归结为民族矛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衡量标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建立更加完备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 要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调、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将涉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用好大统战工作格局统筹协调、保障落实的优势,明确党委、政府各部门关于民族事务的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注重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管理和公共服务供给。搭建协商议事平台,畅通协商议事渠道,提升基层组织自治水平,保障各族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权利。通过开展宣传教育、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载体平台、建立民族团结进步相关社会组织等方式,让各族群众广泛知晓和参与进来。充分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不断强化民族事务治理的技术支撑。